短結
無能力者(如植物人、嚴重癱瘓),聲請監護宣告。
有行為及簡單判斷能力者,聲請輔助宣告。
緣由
關於身心障礙的照顧者,都會很擔心受照顧者不慎或受迫發生債務、法律等責任。例如:成為公司負責人、申請信用卡、假結婚、貸款等。
今天(2018-04-13)參加了高雄自閉症協進會與高雄社會局無障礙之家舉辦的『成人監護/輔助宣告』講座,由社工師及協進會講述案例及聲請實例。
整理如下。
聲請
向各縣市少年家事法庭聲請。
協助
各縣市社會局處及相關基金會、協會都可提供協助。
監護宣告
被監護人就如同舊法的禁治產宣告,在法律上無行為能力。所以適合無認知/行為能力或非常低下的被照顧者。
輔助宣告
被輔助人以下行為能力受限。除純獲法律上利益,或依其年齡及身份、日常生活所必須者,不在此限。
- 為獨資、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。
- 為消費借貸、消費寄託、保證、贈與或信託。
- 為訴訟行為
- 為和解、調解、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。
- 為不動產、船舶、航空器、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、設定負擔、買賣、租賃或借貸。
- 為遺產分割、遺贈、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。
- 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,所指定之其他行為。
注意不包含證件保管、財產保管,所以最後一條就是聲請時可以附加需要的項目用。
結論
對於動產的保護還是有不足之處,最好搭配信託及聯徵信用註記(不申請貸款、不開戶、不申請信用(現金)卡)。但依據現實狀況,你還是會看到非常多人性本惡的狀況,法律只是底線。
備註
以上所述為本人參加講習所得資料整理、心得。請依據實際法條規定、認知、辦理,本人不負任何教育、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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